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866号
尚欢、董双玲:
本院立案执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与尚欢、董双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302执86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内容为:被执行人尚欢与董双玲共同所有的位于茅箭区武当街办重庆路88号11幢1-13-4号不动产(不动产证为: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6308号)所有权归买受人王小红所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
承办法庭: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承办法官:张相俊 电话:0719-847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