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鄂0302执异270号
十堰市晨奥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琴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刘文玉与你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鄂0302执异27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异议人王琴琴、原案申请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与原案被执行人刘文玉、十堰市晨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鄂0302执异270号
十堰市晨奥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琴琴、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刘文玉与你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鄂0302执异270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