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茅箭区法院立案工作在中院的具体指导,漆桂生同志亲自督办、分管副院长主抓协调,立、审、执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初步成效。今年7月共受理各类案件552件,稳中有降。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各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的有关精神,全面地、准确地理解立案登记制度的背景、内容、涵义、适用等方面的知识资料,严格把握其有关制度、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纠正对立案登记制的片面理解,把对受理材料的审查与方便立案的便民思路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该立的马上立,不该立的坚决不立”,真正为案件审理、执行把好“入门关”,从源头上减少司法资源的浪费。
二是严格依法审查受理材料,做到既方便群众,又准确把握尺度。坚持“当场交接、当场审查、当场交待”。工作人员一律在柜台受理材料,当面出具接收依据,对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当场一次性说清,一次性解决问题。坚持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双并行”。严格按照诉讼法的要求,对原告不适格、被告不明确、诉讼请求不清晰、事实理由存在明显矛盾、不属法院和本院受理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不留盲区。临柜工作人员拿不准的,立即报送相关层次的领导或会议进行讨论决定。
三是落实制度,创新方法,实现立案工作方法的多样化。落实诉前鉴定制度,提高审判效率。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工伤纠纷等大都需要委托鉴定的案件,做好立案前的诉前鉴定工作;与诉前调解工作有机衔接,通过诉前调解,分流、化解一部分简易案件等,做到既把好立案入口关,又方便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立案工作实现便民利民与严格审查的辩证统一。
四是统筹协调,统一工作尺度。对于行政诉讼立案、“拒执罪”刑事自诉案件立案等可能涉及政策性问题或新型案由的请求事项,由分管立案副院长协调相关庭室共同分析研究,统一认识,确保准确立案、快速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