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民初2153号
余续忠:
本院已受理原告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诉被告余续忠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鄂0302民初215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承办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杨思孝 联系电话:0719-847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