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进家门” 司法为民“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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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4-02     浏览量:12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更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鲜活实践。茅箭法院始终践行“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将“如我在诉”的司法情怀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以巡回审判为重要连接纽带,努力实现从“审理一案”到“治理一片”,为群众搭建起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桥梁。

案情回顾:

2024年,家住大川镇唐家河村的村民鲁某驾驶小货车到该镇浪溪村售卖蔬菜。李某认为鲁某车上喇叭的叫卖声打扰到其休息,二人遂发生口角。后李某欲上前给鲁某的货车轮胎放气,双方由此发生推搡。在此过程中,李某致鲁某受伤,经诊断为鲁某肋骨骨折。事后,李某因上述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并罚款。二人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故而成诉。

巡回审理:

茅箭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所在村落位于大川镇,位置偏远,每日仅有一趟公交车经过,当事人往返法院极为不便。为减少群众奔波之苦,更好地化解邻里矛盾,承办法官决定将法庭“搬”进村里,让审判“沉”到基层。在大川镇政府的协助下,设立巡回法庭就地审理该案,并邀请镇政府、村委会相关负责人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到场旁听。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仔细观看了涉案当天的监控视频,围绕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详细释法。庭审过程公开透明,旁听人员全程见证,直观感受了法律的公平性和约束力。

庭审结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调解,从“远亲不如近邻”的乡情入手,分析得失利弊,并邀请双方村干部及代理律师发表观点。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李某当场支付给鲁某赔偿款和诉讼费共计18194元。两人握手言和,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矛盾就此化解,案结事了。

一场巡回审判,不仅是一个案件的公正裁决,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在农村地区,邻里纠纷往往因小事而起,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影响乡村和谐。巡回法庭通过面对面释法说理,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大家明白邻里相处既要维护自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权利,彼此宽容、共建和谐。下一步,茅箭法院将始终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提升司法审判质效与司法服务能力,主动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以扎实举措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努力为群众送上更有温度、更接地气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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