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社会保险的缴纳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关乎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当双方因社保缴纳问题产生纠纷,并衍生出执行案件、再审申请等一系列问题时,矛盾就变得尤为复杂。
近日,茅箭法院通过与茅箭区综治中心联动,成功化解了一起社会保险纠纷,一次性解决了“执行推进”“再审审查”和“信访化解”三大难题,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当事人为承办法官送来感谢信。

案情回顾
方某在入职某物业公司时与公司约定由其自行缴纳社保,但当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方某向人社和税务部门投诉,要求物业公司为其补缴社保。物业公司根据行政部门要求,在补缴时将方某个人应承担的部分一并缴纳。随后物业公司起诉方某,行使追偿权,并获得法院生效判决支持,判令方某返还其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及按比例承担滞纳金。
调解过程
拿到判决书后,方某面对将要退还给物业公司2万余元的判项很是不解,尤其对要求其承担部分滞纳金的判项不能接受,于是以“不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原审认定事实错误”等理由向法院申请再审。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方某的账户被法院冻结,导致其生活不便,方某十分不满,多次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

面对这一矛盾尖锐的“钉子案”,入驻区综治中心的何瑞娇法官意识到,简单地“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就案办案工作思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恰逢升级改造后茅箭区综治中心投入使用,区法院安排审判团队入驻,依托综治中心的平台优势,迅速启动研判机制,进行“综合会诊”。
何瑞娇将方某与物业公司一同约到综治中心,通过核查案件,了解到物业公司认为方某已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后又举报公司要求补缴,其不诚信行为导致公司面临巨额税款;方某认为公司不为其缴纳社保属于根本违法,应全额承担保险费用及滞纳金。了解清楚案件根本症结后,由于双方矛盾较大,何瑞娇遂采取“背对背”的方式,从法律规定、诚信原则、责任分配等角度分别对物业公司和方某进行释法明理。
她充分利用综治中心的平台作用,提前邀请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现场介入,从社保政策专业角度,向方某解释了社保缴纳的法定规则,明确了企业与个人的缴纳责任划分;并由综治中心常驻的专业调解员负责对方某进行情绪疏导,安抚其对抗情绪,引导其通过合法、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汇聚“多元化解”的力量,各方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共同为方某分析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以及走入再审程序可能面临的诉讼成本与法律风险。
在法院专业的法律讲解和综治中心耐心的情理疏导下,方某的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他意识到了自己对法律和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也看到了法院和各部门为解决其问题付出的真诚努力。最终,方某撤回了再审申请,并在法官的主持下与某物业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一个可能无限循环的“程序死结”,在“法院+综治中心”的协同治理新模式下,通过综治中心统筹协调、法院专业主导、多部门协同配合,被彻底、圆满地化解。

下一步,茅箭法院将继续深耕综治中心这一基层治理前沿阵地,努力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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