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王国斌、第三人尤启云与十堰万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万正理执行异议一案
时间:2020-05-25 浏览量:344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鄂0302执异48号
十堰万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万正理:
本院受理申请人王国斌、第三人尤启云与你们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鄂0302执异48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