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膳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治文与异议人(被执行人)万正忠、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被执行人王国银执行异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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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26     浏览量:1208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异100号

 

湖北华膳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黄治文

本院受理你们与异议人(被执行人)万正忠、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被执行人王国银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鄂0302执异100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一、自2021年4月起至本案执行完毕时止,每月给被执行人万正忠保留660元生活费。二、驳回异议人万正忠的其他异议请求。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承办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黄可  联系电话:0719--8472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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