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宁:
本院受理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茅箭区三堰经纬广告制作部与被执行人武汉故乡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异议人(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王宁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异议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送达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00(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二楼第三号圆桌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裁决。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承办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计妍 联系电话:0719-84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