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鄂0302执恢501号
陶成德、任丽:
本院执行的付卫东申请执行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鄂0302民初3825号民事判决书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鄂0302执恢501号执行裁定书[载明:拍卖被执行人陶成德所有的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山西路8-A号2幢1-19-1号房产(证号: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145260号)]及博文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编号(2019)第17253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估价报告(载明:该房产评估价为9534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