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2执2561号
胡厚文:
本院依据(2019)鄂0302民初1447号判决书,在执行胡厚文、曹升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302执256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被执行人胡厚文、曹升春所有的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车站路60A号1幢1-19-3号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20152922、20152923)]及网络询价报告[载明:上述房产的均价为580124.3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