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2民再13号
贺廷金、十堰市神龙印刷厂:
本院受理原审原告余桂华、余盛夏诉原审被告贺廷金、十堰市神龙印刷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302民再1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承办法庭: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承办法官:郑隆田 电话:0719-8472896
当事人手机: 邮政编码:44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