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1185号
熊霞: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鄂0302民初50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潘毅与被执行人熊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302执118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熊霞的存款、收入175212元及利息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限制消费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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