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鄂0302执恢559号
柯有武:
本院立案执行的金顶林与柯有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302执恢559号拍卖裁定书,内容为:裁定拍卖预登记在柯有武、彭秋红名下的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浙江路2号5幢4-9-4房产(证号:十堰房预茅箭区字第061025号);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302执恢559号拍卖通知书,内容为:在淘宝网拍卖上述房产,联系人:喻女士,0719-8472750,17386555880;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房产网络询价报告,内容为: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询价结果为684708.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询价结果为584966.00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询价结果为776277.00元。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七日
承办法庭: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承办法官:鲁洋 电话:0719-8472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