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711号
张明胜: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鄂0302民初3766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郭洪良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302执71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拍卖被执行人张明胜所有的位于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白浪)白浪街办白浪西路8号1幢1-8-3号房产(产权证号:鄂(2020)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440号)]及网络询价报告[载明:上述房产的价值为549585元]。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