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以案促治--茅箭区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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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21     浏览量:2677

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发挥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作用,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5月21日上午,茅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汪某某涉嫌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一案。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德平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及干警进行旁听,区纪委监委组织相关单位党员干部参与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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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某身为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同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数罪并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庄严有序,干警们全程观摩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举证质证、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上,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宣判。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这场“生动”的警示教育课给旁听席上的党员干部们敲响了警钟。旁听干部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庭审,充分认识到了腐败的危害性,今后一定吸取经验教训,时刻警醒自己,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下一步,茅箭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以案促改促治,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促使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动党员干部依法履职、廉洁从政,打造风清气正的法院队伍,为茅箭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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