邰学武罚金一案
时间:2022-04-25 浏览量:430
公 告
邰学武:
本院立案执行邰学武罚金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0302执903号执行通知书、(2022)鄂0302执903号报告财产令、(2022)鄂0302执903号执行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承办法庭: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承办法官:张燃 电话:0719-847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