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恢171号
柯友星、王琴: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与被执行人柯友星、王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302执1677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网络询价报告,裁定的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柯友星、王琴所有的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红卫街办秦家巷92号11幢1-3-1号不动产【产权证号:十堰房权证张湾区字第30176397号、30176397号】。网络询价报告结果为:上述房产处置参考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376507元,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401151元,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265065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网络询价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