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马峰、马斓、马辉:
本院受理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周元清与被执行人汪凌云、襄阳新远方仓储物流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马峰、马斓、马辉执行异议一案,申请人(申请执行人)周元清申请追加马峰、马斓、马辉为本案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定于送达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在本院二楼第三号圆桌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将依法裁决。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承办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计妍 联系电话:0719-84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