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455号
徐鸣龙:
申请执行人李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0302民初43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2)鄂0302执4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内容: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徐鸣龙的存款及收入30000元及利息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申请执行人李萍与徐鸣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455号
徐鸣龙:
申请执行人李萍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0302民初437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未履行义务,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2)鄂0302执4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内容:冻结、划拨、提取被执行人徐鸣龙的存款及收入30000元及利息或者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同等价值的财产)、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