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与被执行人陈玉、唐光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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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14     浏览量:503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恢170号

 

陈玉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市分行与被执行人陈玉、唐光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302执245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网络询价报告,裁定的内容为:拍卖被执行人陈玉所有的位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车城西路281号8幢3-(-1)-1号不动产【产权证号: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25655号】网络询价报告结果为:上述房产处置参考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526902,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527018,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询价结果为523937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及网络询价报告,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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