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0302执异34号
游振雄、王晓芹:
本院受理申请人(申请执行人)王国军与被执行人游振雄、第三人王晓芹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鄂0302执异3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驳回申请执行人王国军追加王晓芹为本院(2021)鄂0302执恢816号案件被执行人的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承办法院: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计妍 联系电话:0719--8473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