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与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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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3-04     浏览量:1221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2执恢926号之一

 

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立案执行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分行与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由湖北恒佳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恒佳估字(2022)第2066号报告书,内容如下:在价值时点2022年1月25日,十堰润龙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普林东路10号1幢1-1、1-2、2-1、2-2、3-1、3-2(不动产权证号: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203521号)、2幢1-1(不动产权证号:十堰房权证茅箭区字第20158528号)的房产、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普林东路10号2幢1-1号土地【土地证号:十堰市国用(2010)第0003687号】以及土地上的附着物评估价值为1438.10万元(币种:人民币)。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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