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鄂0302执恢812号
李春霞、周明义 :
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与李春霞、周明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302执恢812号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承办法庭: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承办法官:张相俊 电话:0719-841507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与李春霞、周明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公 告
李春霞、周明义 :
本院立案执行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堰人民路支行与李春霞、周明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302执恢812号执行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承办法庭: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执行庭
承办法官:张相俊 电话:0719-8415077